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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留學生落戶上海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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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留學生落戶上海最新政策和海歸申請上海戶口的條件及回國留學生辦理上海戶口的申報材料及流程詳細解讀: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二條 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上海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事務所以及符合上海市產(chǎn)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上海市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
第三條 留學生上海戶口新政策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留學生戶口
2.在國內(nèi)“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nèi)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3.在國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4.在國內(nèi)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留學生落戶中介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的人員。
來滬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上海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海歸落戶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