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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上海留學生落戶咨詢 人氣:0 日期: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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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留學回國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標準留學回國人員來滬(hù)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審批程序(procedure),根據《公安部和人力資源(Human Resources)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以及本市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條件
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學習,并獲得國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copyright dedecms
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⑴具有大學本科(undergraduate)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⑵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⑶具有博士研究生(Postgraduate)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單位與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contract)期限一年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須六個月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3、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high level)(機構的等級)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unit)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經審核(解釋:審查核實;審閱核定)同意后受理。
第三條
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 留學回國人員安置登記(registration)表》一份。
2、我國駐外使館教育處出具的《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證明(zhèng míng)》原件。上海戶口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yè)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內容來自dedeCMS(內容管理系統)
3、國家教育(Education)部留學(Study abroad)服務中心國外學位認證書原件。
4、國外學位證書復印件。上海戶口辦理除了指戶數和人口之外,內地常以它代替“戶籍”,即民政公安部門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居民的冊子。派出所的戶籍民警,負責登記造冊、記錄各家成員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住址、成員關系等各類資料。
5、屬于進修人員的須提供國外進修證明、國內本科以上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資格證書。 織夢內容管理系統
6、 出國留學前國內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屬肄業(yè)的須提交肄業(yè)或退學證明復印件;留學期間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的需附相關辭職證明。
7、 本人護照內所有簽證及出入境記錄;屬在香港地區(qū)學習的須附香港居民身份證。
8、系家庭戶口須提交戶口本和身份證;系集體戶口須提交戶籍證明(zhèng míng)和身份證;留學期間已注銷戶籍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9、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內容來自dedecms
10、回國后已在滬(hù)工作未申辦落戶的,須提交勞動合同(contract)、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外來從業(yè)人員綜合保險繳費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回國后未就業(yè)時間超過半年的需附勞動用工手冊或由人事檔案管理(guǎn lǐ)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11、有婚史者須遞交結婚證及相關(related)證明;持國外結婚證明另需附推薦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織夢網站內容管理系統(system)
12、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Material)。上海戶口辦理中國所獨有的一種人口管理方法。一個中國人出生后被要求選擇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戶籍作為自己的戶籍,在就學、就業(yè)等也可以遷移戶口,但是有時地方政府會限制遷移的名額,以及征收高額城市增容費;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沒有戶口的人口。
第四條
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及16周歲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可同時申請落戶。留學人員回國后結婚的配偶,不屬隨遷范圍(fàn wéi)。